2023年12月31日 星期日

公民身份 與 公民權 的實現【十九、公眾決策、公共營運、管理決策、利益決策】必需【完全公眾】




有很多公司的決策都來自於【股東會】【董事會】【大股東】【董事長】【經理人】

對【社會問題】擁有決策權的是【國會代表】【市議會代表】

若發生【極權統治】將使得【國會議長、院長】【市議會 議長、市長】的權力直接膨脹到難以想像。

數十萬人的稅收就達到四億元,這是眾人支付的社會利益,並不是給【長官、代議政治】去獲取的鉅額利益。

所以?進行一個【社會決策】【公共營運】都基於【社會需求】,人們該從稅收中獲得何種共同利益?

曾有人稱【公共營運】不應該收費,因為大家已經繳稅支付,若這種觀念成立的話。

【市區公車】【國營火車】【支線捷運】將沒有巨額收入,別小看這些美日都有千萬人搭乘的公共車輛,他們獲取的利益是遠超大家想像,人流越多他們的收益就越巨大。

國外對於這些問題?有所謂【承包機制】【營運標案】【營運合約】【服務責任】的規範;這不同於【公務人員】完全是一種 【公營持股、國家土地】【民間員工、民間營運】的措施,使得【管理標準】將有【合約標準】。

這當中【薪資標準】【管理規章】【履行義務】【維護支出】【社會義務】都必需有實踐的方法。

列如:台北捷運公司的實際員工數量?從每一捷運站需要超過六名值班人員,但現在的台北捷運,每一站的值班人員剩下半個人力,就算是人流尖峰時間?也沒有值班人員在現場。

這些管理現象?造成錯誤是來自於【捷運公司:整合承包商】還是【委託方:台北市政府】?

這答案是什麼?

一、市政財政不支付【不支付原因?洗錢貪汙、挪用公款】
A、市政單位 - 編列預算後,未正當支付款項也未正常管理。
B、市政體系 - 編列預算後,需以營運來支付其他市政債務?

二、捷運公司不支付【不支付原因?人力不足、薪資不足】
A、包商支配走營利收益,將應配置員工全部開除。
B、主管支配走公司薪資,將應配置員工全部開除。

一條捷運線的日營收超越很多人想像,若平均一日載運人數100000人,其淨利收益就超過搭乘人數十倍百倍千倍萬倍,這可謂是【市政財源】。

這些財源的良好管理?絕對有著巨大困擾,因為這些收入都沒有對外公開,也沒有公開利益分配的模式。

若需由捷運公司公開每一捷運站的財務報表,並由捷運公司對【支付營運】做出清冊,那整個事件,將淪為【公共事務競爭】。

一、公共財報:市議會、市長,善於隱匿相關利益,藉此經營私人利益。

二、公共包商:民營承包商、行政管理人員的非公開協議,將影響整體事實。

三、公共利益:不論是公務人員、民營承包都可能形成貪汙集團,故而最佳方法是【公開財報】【財報支付】【財報收入】【營業收入運用去向】的完全公開化,才能遏止【詐欺、貪汙、賄賂、洗錢】的事實。

四、公共責任:社會群眾對【國家體系、政府行政】有絕對調查權,任何公家機關的帳務都可以自由查核每一個【公務人員、公務費用、公務實施】的一切細則內容,且公務人員不得拒絕。
PS . 各地政府的帳戶,從上到下全部公開公眾,包含全部的【主體照片】【全境錄影 (不是攝影,而是錄影。) 】【地圖】【簽署】【文書】【資料】均上網公開公眾,一切文件均下班前當日上傳刊登,行使全國公權力。

五、公共監督:凡一切【民眾舉報】【調查事件】均網路公開公眾,若任何【沒有影像、文字資訊】的完整過程,則將公務人員依法開除,凡三十日內沒有合適公務任務者一律解職。

六、【廢除 - 基層公務人員 - 考試資格】改採全民抽籤制度,每一任期四年,不得續任,不得連任,直二年後可再次接受抽籤。
PS . 不限制抽籤資格,達法定年齡的全國民眾都參與抽籤,這樣一來任何人都有機會參與公務行政;在此情結下,凡檢舉查有事實,即支付保密獎金予金融帳戶,徹底達到民眾參與【行政權益:選舉、罷免、 創制】;凡隱瞞行政內容者一律依法送交地檢署收押。

七、【中階公務人員】【高階公務人員】犯法違紀,有實際罪證則一律直接收押判決執行。

八、一切【議會過程】【行政過程】均採取【全程錄影】【全程上傳】,凡有剪接過程與【當案有所出入】則一律視為【偽造文書】直接移送法辦。

九、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應全程記錄存檔,凡有不當虛設部門,應盡速核實單位實際工作內容。



一個資訊化的國家,應以資訊化管理為主軸,凡一切未能資訊化管理的缺失,均為重大缺失。

從一個【國民出生】到【死亡為止】,他的一切【健康、學習、表現、品格、行為】完全建立資訊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