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第四十九節 當薪資低潮(天平的兩端)

社會報酬無法有效支持【生活標準】時,會造成更多【社會異常】

嚴重時是「土匪搶劫、謀取利益」
深度時是「利益回扣、官商勾結」

但薪資問題,並未能夠合理解釋「低報酬」的社會困境!

反在解釋「高報酬市場」一直再增加「生活負擔」的累積,增加生活支出!
相對理解「低收入者」 的生活負擔,也持續增加,生活支出越加負債。

真相在證明「A型社會」的頂端,事實上?循環負債的情節,更重!
假若「A型社會」的「  ^  」小三角,都呈現循環高負債?

那被犧牲的勢必是「低收入者」的「生活、未來、機會」;因此?在不久的未來,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都將成為「負債生活」的一環?

社會負債的基礎是「日常費用、消費費用、固定費用(貸款、稅金)」來組織三個基本「薪資消費對象」,但在「固定費用」就已經消滅「儲蓄機會」,甚至引起邊緣消費的消失,致使社會消費能力?開始消滅;引發社會群體的負債處理。

因此?追求高報酬的工作,也相對在支出給「高報酬」的生活環境,並未使得「社會環境」呈現平穩收入?還是高危機的負債人群發生。

許多基礎環境的表達?重點在於「基礎民生」的達成,但「政府」管理者,是否適當得介入「民生物資」的管理,並且給予「報酬環境」適當的儲蓄價值,來避免更多「收入危機」的發生?


對高薪資的野心,會呈現「企圖達成的方式」?相對增加「犯罪集團」的出現!

在我的敘述理念當中?
「犯罪集團」不是「黑道組織」;而犯罪集團才是「黑道」遭抹黑的情節。
「黑道組織」合理「社會現象」;要黑道消失?方法是「社會常態成長」。

日本是高負債國家,同時也是「開發國家」的指標,民眾收入更是呈現「相對逆差」,「M+A型社會」的逆差,高層社會收入者的產業,在壟斷正常收入成長,他們吸收 85 %的營業利益。

剩下「25%」才給與剩下的人分配?甚至拒絕「採取底薪 + 業績制度 + 績效達成」來說明「工作努力、工作責任」的表現,久遠去看?高層社會的產業,創造出高層「A型社會」頂端「 ^ 」小三角的成功,同時完美定義「中下層收入者」的「必定失敗」,來籌劃「M型社會」的誕生。

從遠看到近,現在的台灣社會,來自「新聞媒體」的訊息是「M型社會」的到來?也是同樣的情節。

意味?大企業而起,小個人而沒,並未注重「社會環境的體現」,包含台灣政治現象?

「政府政策」在照顧「大企業」的成長、穩定、正當;
卻忽略「大企業」在創造「A型社會」管理「M型社會」的事實。


國家崩潰的原因是「環節的失落」,可以將國家意識「腰斬」,而造成「大企業」是「立民根基、立國民生」的現象來主持「國家秩序」,而非「國家精神、憲法制度、法律責任」的公民身份履行。

因此?民眾仍必須「繳納稅金、償還貸款」,而更多的「社會福利預算」被「代議政治」轉換成「企業的無償輔導預算」,來填滿「企業主」的胃口?以彰顯企業主照顧員工的責任,反之呈現社會困境,企業主開始降低薪資環境,來籌備企業實質利益,豐厚企業高層利益。

但這些現況?能否改善,天平兩端的人口?
又如何省思,來改善「「M+A型社會」」的環境疑點?


或大家一致的「高報酬、高收入」高支出、高償還?直到「負債生存」成為「社會生活」的一種認可時,整體國家、社會現況?將會踏入「黑暗期」,甚至「國家政權崩潰、國家體制衰退、國家民生環境」的認定缺失。


這些都是「能夠預見」 ,但卻沒有人「重視」,因為更多人重視「利益」發展,來延續「個人在國家基礎、社會層次」能夠具有「高標準」的生活享受、生活待遇、生活主張。


生活籌碼的分配?是一種「國家營運、企業分配」的事實,一個高度「民智」的時代?將會更加敘述「國家基礎」的建立,而非是「敘述」經濟環境的主張,因為報酬市場的分配履行,會面對「民智」的監督,來證明「收益」的正當性;至今未有「國家」,能夠做到這種「管理
約束」,來達成企業體系的分配正常。

但少數國家,已經落實「減少商業投注」「增加民生福利」的轉換,來確保「民眾生活」的福祉。

但在台灣「民生福利」的最大基礎?

舉例:
「勞保」被操做在「企業分配」始終未能夠正常提昇。
「健保」被操作在「商業分配」始終未能夠正常管理。


勞保的失敗在於「勞保試算」的價值,持續被壓低,並未能夠保障「勞工退休生活」,造成勞動體系的「損失」。

健保的失敗在於「健保機制」的申報,持續被隱匿,並未能夠保障「健保事實功能」,造成保費體系的「成長」。


付出 100個時間點,卻不能夠回收 100個時間點的價值?
企業主最希望付出50個時間點,來賺取 100個時間的節省。

卻未知,在不久的將來?會「失去市場環境、失去競爭力」低薪收入,只會創造「負面營運」的事實,極不斷加深負面深度。

這是長久以來?許多社會責任,所展示出來的現象!為何仍不能說明「事實」 ,改變企業主的跋扈;改變國家營運的契機。


唐朝「貞觀之治」,是最佳代表,但同時因為「人智」心態,創造更大的「缺失」,再教育面,必須要能夠「維護國家基礎」,而非是「維護企業基礎」嗎?但大家擁有的「報酬分配」是來自於「企業體系」!

因此,有人主張「政商勾結」的說詞,來證明「政商利益」的壟斷,是獲取報酬的最大機會。

追根究底是國家,未能夠有效約束「企業報酬」的釋出,致使民生環境的缺失;爆發「犯罪集團、詐騙集團、強盜虜人」等許多社會負面問題。



從教育上提攜「真相」授予民主的觀念,建立法律的認知、國家思維的正當;建立民智思維。

從社會上約束「責任」管理民生的道德,建立法律的道義、國家體系的約束;達成民生穩定。

從國家上治理「要求」管理民有的履行,建立法律的義務、國家制度的完善;照顧民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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