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第75節 處理的權力,要分層、再分級?再分權!

權力的處置?必須分權,是一種合理現象;
但若還要分層?說得層次分明,好似非常得宜?

分層就是「斷層」,意謂「不公開、不說明、不公正」自然就有介入操作的嫌疑。

許多「公家機關、私人行號、企業體制」一直以來都採取「分權、分層、分級」來作為一種管理依據,也避免責任過大的情況發生,但這種思維?已經「分配定局」體制上老舊不堪;

隨著社會進步以來?有太多價值觀衝擊,也使得人們不在純樸!而開始學習更多「心智缺失」的行為辦法,來隱匿過失,只要能在最後?交給上面一個「合適說詞、看似合理、有憑有據」並分層分權下,只要支開會「挖掘問題深度」的人,就能更加證明「這是合理、這能說謊」。


「沒有第二人稱表達、沒有第三人稱揭穿、沒有第四人稱佐證、沒有第五人稱目擊」


自然看似「和平」在掌握之中,一切可以順利進行.......至於誰被犧牲了?
不會有人「不長眼的向權勢地位」去討論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

※指稱「大逆不道理」:這是最專業,對「道德良知」指責打擊的運用,藉此迴避答覆責任。


一、「是非自始無公論」

二、「道理真相無真假」

三、「對錯事實無人查」



三大主力近因的發生,就證明絕大多數,不可查行為中,有不能公開的秘密,有不能公眾的真相、有不能評論的事實。

看似體制的「分層、分權、分級」就成為一種「不公開、不公正、不公平」的最大技倆,不論是在「企業、教育、政治」舉凡管理型態上,所極力避免「分層、分權、分級」的壟斷效應,造成更大「異常體制、隱匿錯誤」的不可挽回,造成缺失形成「心態偏差、行為偏差、人群偏差」的誕生。



一、「公眾媒體的存在」公共媒體「電視、網路、廣播、口耳聽聞」創造唯一言詞。

二、「議論言詞的存在」大量媒體「單一現象」去造成「不可逆轉的言詞」來宣染。

三、「評價觀念的宣導」操作媒體「鼓勵\訟動」言詞,向人群進行某種體制「加速\委縮」。


三大主力近因的感染行為?就引起更多「無是非、無對錯」的媒體盲目宣導,人群用語的增加,來顯示「整體環境」在採取「單一方式證明」,而能公開的是「錯誤、缺失」來有效構成媒體打擊,加大人群共同言詞的唯一宣染。


因此在企業體制上?

「管理者、經理人、企業主」必須熟知每一件事情,而能夠組織營運現象,適時的糾正缺失、導正錯誤,而非是「缺失、錯誤」的起點上,帶著大家「盲目缺失、無知錯誤」的進行下去。

不少「管理者、經理人、企業主」無法觀察自己的企業、公司?僅僅抱著自己的飯碗,來作為一種「最大效益解釋」,但長久下去?只會不利「整體環境」的進步,甚至引變一個最大的缺失行為,並用團體作為掩飾(遮羞布)。


企業有需求?
股東有需求?
董事有需求?
經理有需求?
管理有需求?
員工有需求?

請問,先分給誰?

越高層越優先,剩下的人,就準備負擔「高層需求、高層壟斷、高層截取、高層隱匿」最大利益,是「不公開、不說明、不公平」你越認真完成工作,你就犧牲得月多。

「小小員工」只堪「上層戲弄」,上層的特質就是「隱匿真相、擷取權益、組織利益」來達成「身份、地位、資格」的確保,更加穩固自己的「自私人性」,這樣就能「有效成功、利益豐厚、免除分贓」造成只有「成功的上層人士、沒有的成功員工」。

什麼叫做「實現生活、實現工作、實現自我、實現真相」?

越是「分層、分級、分權」就越能作到「遮蔽事實、壟斷真相」,來達成「社會操作、理想說詞」的建立。

這不禁讓人聯想?什麼叫做「付出與回饋」?在資格上是什麼?


大家出外「討生活、努力工作、付出血汗」,為的是「養家活口」,而更多的「企業主、經理人、管理者」也都只讓你「養家活口」而已!

要大富大貴?就要放下「人格尊嚴、道德良知」拿起「法律漏洞、行為缺失、引誘缺失」來作為一種最合理的「人性糾紛」,才可以成為最大「利益職掌」。

這些行為的明確,早就在社會型態下?成為一種固化現象,難以被「破除、解釋、改變、轉圜」嗎?

就因為高層「常態思考」的已經被侷限成「方便行事」的出發點,致使整體實施上?也呈現「方便缺失」的擴大。


一次次在人類行為上,發生這樣多的證明後?


人類為了「侷限主觀的大小、限制行為的能力」來使之方便?結果卻成為「重大缺失」的根源。


教人錯容易,不給人正確觀念,而叫人要不生錯誤?卻很難。

使人犯錯而知錯,這叫「珍瓏局」看待犯錯的人,能夠犯下多大的錯誤?

甚至其群落關係,能夠發生多大的「錯誤」,來作為個人在「隱匿道德、管理體制、人性常態」的證明,但這無法紀錄。

當犯錯的人,不為錯誤所「害怕、恐懼」就「沒有反省、進退缺失」錯誤只會更加深重,到達難以解釋的高度。



組織犯罪的各項要素

一、「不公開犯錯」若要公開犯錯,就要先找到最適合的偏差說詞,來「包庇自己、說服團隊」才能夠「不是犯錯」。

二、「不公正說明」若要公開說謊,就要先找到最適合的常態歪理,來「隱匿權勢、收穫利益」才能夠「公正合法」。

三、「不公平解釋」若要公開不正,就要先找到最適合的曲解條件,來「隱匿意圖、組織假象」才能夠「公道人心」。


有太多的為什麼?

「缺乏解釋、缺乏公開、缺乏規則」事實上?大家都忘記,或大家都妥協了?使得一切看似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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