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 星期一

公民身份 與 公民權【卅七、國家主義、居民安全、警察安全】




實現現代文化組織是基於【人權宣言】形成【國家主義】採取【社會主義】【民主主義】【經濟主義】【資本主義】發展出的【國家現象】;

卻有不少黨派政治意圖實施舊【民族主義】【威權主義】【極權主義】來竦動人群靠攏組織出【政治勢力】包裝出【愛國主義】其實體是【 軍政主義 ( 帝國主義 / 國中之國 / 黨國主義) 】來干涉【 人權利益 】的實現,跟著發展出威脅恐嚇黨派外勢力,達成【 獨裁政黨 / 獨大政黨 】的政治效應。

因此?一個國家的主體在【 民 】,但是【 民眾 】卻是【 家庭教育 】【 家族關係 】【 宗教體系 】【 文化教育 】形成【 不同理解 】來構成【 複雜社會關係 】。

當任何一方壟斷【 民眾生存原則 : 糧食來源、資源交易、居住安全、醫療措施、工作保障、公眾法律 】就可能坐大為【 極權勢力 】【 中央勢力 】【 壟斷勢力 】。

為避免 單一體系勢力坐大 獨攬政府體系組織 , 引以【 法律 】條件制定【 憲法、刑法、軍法、民法 】的管理原則,藉此避免坐大權力的一方破壞國家體制。


【糧食來源】壟斷糧食來源將迫使人群爭奪糧食,直接瓦解整個國家體系。

【資源交易】壟斷資源釋出條件,將迫使人群進行沒有保障的不公平交易。

【居住安全】沒有居住安全條件,將迫使人群發展為暴力團體,並逐步發展為類軍事組織。

【醫療措施】基於生命安全保障,提供各種不同等級的醫療服務,有助於和睦社會關係。

【工作保障】工作薪資 對應 消費層級、醫療保障、生活福利、私人財產 的擁有。

【公眾法律】公眾義務 與 法律主訴 的實現,將促使【 人權意義 】的實際發生。


若有任何勢力,意圖在 現代社會 實現【 民族主義 】【 共產主義 】【 愛國主義 】 來約束人群實現生活利益,將發生更為不良的 (社區型、國家型) 特權階級問題。

民族主義
【 非當地族群做大 】外來族群持以優勢來侵略各種當地資源。
【 當地族群封閉 】一個地區全體居民形成封閉社會,將不利於社會交流。
【 氏族文化坐大 】單一家族勢力坐大,且無法約束該家族在各方面進行控制。

共產主義
【 剝奪人身權力 】需完全放棄人身自由條件,配合上級單位指揮。
【 取消私人財產 】沒有任何私人財產,沒有任何私人登記資產。
【 道德淪喪 】為實現交易發生,做出各種非正當行為。

愛國主義
【 特定份子 】約束特定對象需 無條件付出一切人身權益 來【維護國家】或【維護黨權】。
【 特權份子 】持有特殊身份 來 獲取各種超乎常人的優渥生活利益,顯現出各種不公平人權。

國家型、社區型

國家型:在【政府體制】中進行各種利益操作,來嘉惠自身組織背景,促使人群從他個人身份獲得利益分配。

社區型:在【民間活動】中進行各種需求操作,來組織派發利益條件,促使人群從他個人主張獲得生活利益。


當一個社會群體因為【 薪資不平等 】建立在【 少數特定工作權益 】被【 特定組織壟斷權益 】,將使得【 生活薪資 】【 生活條件 】【 生活保障 】都遭遇到【 威脅 與 恐嚇 】,故此?所謂【 人權保障 】在【 薪資保障 】的條件下,賦予人們薪酬條件是一個嚴重問題。


公民公眾化

【拒絕特權、剷除政黨】唯一的方案是【公民公眾化】這意思是【 政府預算 】【 預算支付 】【 政府計畫 】需完全公開公眾供給【 公民 】來進行【 查核、複審 】,這種方式將形成【 公民法案 】而非【 代議政治 】【 政黨代表 】,且這樣有利於【 懲罰 代議政治 】【 懲罰 政黨違法 】的發生,其意義在於【 法律 賦予 公民權 查核、複審 一切 代議政治、政府組織 的管理權責,不再受限於 少數職權 進行 查核、複審,如此有利於 推倒 特權階級 的存在。 】
PS . 政府預算 全部【 網路公眾透明化 】有利於閒閒沒事的人,付出時間去實現 公民權【查核、複審】,來督促整個社會營運實現,凡是有任何預算實現不明,皆可以直接提起【 警政 法律 檢警 】的正式調查;在於【 網路公眾透明化 】的相關數據資料,進行大數據分析,可獲得【 疑點數據 】及【 犯罪推定 】【 政治估算 】的實現。

實現 公開透明 政府體系 下,將 沒有特權階級 ,這有利於 實現 民主法治精神 ,使得 人群選擇以 公民計畫 、 社會計畫 、 國家計畫 來實現各種 國家實現。


國民法治安全

為保障居民安全,過往的法律,僅以警察秩序的告訴乃論為主張,無疑侷限人身安全陷入非主動偵查,這當中甚至有過去現今發生過,法律未能主動告訴的權益損害問題,是否能夠獲得解決?

一、法律是否主動告知【法律執行過程中,當事人應有的人身權益?】

二、警察秩序是否告知【法律執行過程中,當事人應得的人身權益?】

三、各層級司法條例【被動對應人身權益,未獲得告知造成損害,在各種法律事實中發生;其意思是 各層級 法律 的主動通知當事人權益,維護 公民人權 的實現。】

四、過去的法律僅維護【國家主體】【政府體制】【 代議政治籌畫 / 政黨派系利益 】的發生,全然沒有任何協助【 公民權 / 人身權益 】的主動實現。


在如此景況下?

一、就業保障:實現工作薪資與人身安全的生存保障,供給安全生活條件,才能改善劣勢人權走向正當生活。

二、居住保障:實現居住自由提供【 閒置宿舍 】【 閒置國宅 】供給【 外縣市學生 】【 外籍移民 】的低租金保障。

三、婚姻保障:其目的在保障【 生育子女 】的人身安全,並非指【 男女婚姻 的 實際關係 】 (不承認同性戀人權)。

四、道德指標:公民公眾化【 實現主權在民,廢棄政黨政治。 】從【資訊化】【網路化】來達成【先進國家目標】。


警察職責 與 社會義務 (法治安全層級)

依據現今的【警察組織、法官審理、法院體系】,在【告訴乃論】【犯罪偵查】【違法起訴】的相關事實,經查發生【 權益損害 】皆來自【 法律 不主動告知 不實迴避 、犯罪舉證、抗告人權 】的實現,這原因是【 律師業務收益 】的陋習,造成【 公民人權 無法獲得實際權益 】。

一、法院 需善盡告知法律賦予當事人表達事實,並告知當事人 法律流程。

二、法官 需善盡告知法律賦予當事人法律責任,並告知當事人 法律權益。

三、檢警 需善盡告知法律賦予當事人道德協助,並告知當是人 不實迴避。

四、當事人於各級法律約束下,蒙受不公平控訴【 法院、法官、檢警 】應向當事人訴請索賠條件,過去這是【 民營律師 】的責任,有許多未聘任 辯護律師 造成各種 權益損害 皆是【 違法人權利益 】,故此?相關權益應直接由【 法院、法官、檢警 】直接賦予當事人權益。

【 民間 辯護律師 】的收費標準,經常以當事人付費來進行非務實解釋,當【各級法律】欠缺告知當事人權益時,辯護律師淪為一種 侵占 法治工具;故此?辯護律師 對應【 刑法、民法 的 辯護條件 】,應直接由【 法院、法官、檢警 】直接告知當事人權益,這包含【 遭到 誣告、侵占、偽造 後,法院、法官、檢警 協助 當事人 進行實際求償,藉此懲罰犯罪方的惡意行為 來達成維護法律體系的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