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可「工作實務」,因為?並不做數。
創造「錯誤」,來做為「刁難」他人,為求隱晦的解釋;
誰必須負責?
或誰不長眼?
許多錯誤,都由「錯誤組織」起的差異,開始樹立錯誤的途徑。
這種背景越加重,問題會越加深厚,越加無法解釋「真相」。
許多工作者,面臨未能夠「公開說明」的管理意圖,
這造成不少吃虧的工作者黯然離去,
這些錯誤是延續自「隱匿」實務經驗,
也可說是「毫無指導」準則,創造出「職能缺失」的事實。
引此?勞工基準法形同無物!職能教育?如同謊言!
「在職教育\職前教育」的謊言!
甚至不少「資深者、管理者」領著「教育加給費用」做出背棄「拓展職能增進」的隱晦行徑。
因為他們認為「大家都學會,那就不需要他?」 用這種心思,來避免「資歷排隊」的衝擊;
畢竟有更多「條件更好的後輩」,他要避免在「職能」上被取代,唯一的方法是「不給他們能力」來取代「自己」。
在這需求競爭的「人力資源市場」,已經面對「低月薪、低工時、低成本」創造「企業主:高收益、高時效、高附加」的經營型態下?
職場還發生「競爭者」的相互排擠?幾乎是糟糕的事情,都堆在一起,沒有任何「正面成長」;成長的只有「主管的薪資、企業主的獲益」。
在管理上,構成負面!
在經營上,構成壓迫!
在理念上,構成包袱!
這些不斷衝擊「社會情境」的事實案例?堆積如山!
被當作原因,就是這樣簡單的人性行為!
但犧牲的永遠是「人群的機會」,而非「少數人的機會」。
去當少數人?
創造更多數人的「錯誤」,這成為「一種成功的方法嗎?」
假若成為少數人,是一場錯誤!
那多數人,就必須承擔錯誤的呈現!
這些差異?會誕生在職場當中,且創造職場的裂化!
甚至隱匿問題,保守的職場關係;建立在人際關係,更是容易隱匿人際關係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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