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第四十四節 逼迫的代價

職場中有權力逼迫人,從逼迫開始,他們證明「權力的中心是服從上級」!

但若錯誤的政策,要人去「履行」後,連帶的錯誤?
這履行之後,帶來的錯誤?誰該去背負?是上級自己背負嗎?上級永遠不會背負錯誤!

就如同「軍隊中的長官,會繼續晉升大官;小兵只要不戰死,頂多成為大兵。」
大兵的作用是「處理雜物」,做做樣子!讓事情「看似似是」一般!

高層採取不公開,意謂「手段明顯、意圖自私。」
中層採取不公開,意謂「團體共罪、歷史共業。」
下層採取不公開,意謂「不明所以,難能明白。」

不論事任何一種「代價」,都是「底層的民眾」在負擔一切;並非是「企業主、管理者」在維持一切。

因為維持一切的基礎是「生存機制」,這個原因?早就被排除,而由「企業主、管理者」做出「限制、約束」,從薪資機會上,來排除「會質疑、會懷疑、會尋覓、有意見」的人才。


會質疑:表示對體制熟悉,並且認知意圖缺失。
會懷疑:表示對體制明白,並且認知實際缺失。
會尋覓:表示對體制改善,並且認知事實錯誤。
有意見:表示對體制清楚,並且認知實務缺陷。


更多屬於「事實經歷的差異」就誕生在「管理錯誤」,也就是「管理者、工作者」的愚昧;他們為了「權力、資深」的意圖,去排擠「資訊的傳遞」,拒絕訊息的公開,來達成工作上的優勢;甚至創造謊言,來加深自己的管理意圖、掌握權力的意圖!


他們會用「原本的方法就很好,這種新方法不好,來作為工作順遂的說詞。並增加企業改善的困擾,增加大體的困境。」



小心您的「愛將、親信」就是「阻礙」企業進展的「人、事、物」,他們並沒有專業,只是一味的消耗人才,將最多的薪資基礎,掌握到手上,來獲取利益。



提示1:紛爭是難以避免,但無法將「紛爭」做出分權,並且給予機會來證明「事實、方法」,組織將會「陷入缺失」,因為會有紛爭,純粹是「能力的差異、見識的不同、達成的方法」,因此?要能夠將「組織辦法」即「營運落實」,又要確保「機會成本」,會有很多需要開拓的職能。

提示2:建立一場紛爭,由多數人手中,拿走分權機制;在建立「似是而非」的管理現象!來滿足什麼?是假象嗎?還是承諾?不會有事實,也不會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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