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理念,若歪曲在「管理者」的執行時,會發生極大的落差,這在人類邁入兩千紀元的現在2010年六月,這些現象,至今仍未改變,甚至衝擊「國際、國家、社會、秩序、團體、個人」的見證!
一、管理者建立「許多名目」,來滿足「政策」,卻沒有實際落實!並從名目當中獲取個人
的私益,配合事實過程。
二、企業在建立維護更多人「生活保障」的權益時,會否?管理者為保存個人權力,在剝削其他人的未來,仍至企業根基的穩固。
三、管理者缺乏「知見」,而引起更多「事實」的缺陷,引起更大的「隱匿」,形成未來的衝突。
四、政策不該組織在「利益的輸送」,利益的行為該更為透明公開,使得更多人清楚「利益選擇」的過程,這或許可以稱為「逆向民主」的表現?火車頭一旦錯誤,就是整體一起陪葬,仍就不改「領導者的缺失」。
五、隱匿「技術、人才、管理」的缺陷,上、中、下層創造「領導風氣」,卻是一場「錯誤極深」的政策過程,來確保「領導事實」,而非是「環境事實」。
六、組織的達成,呈現「空殼」,且壓抑下達成「管理妥協」,來穩定組織的「供出、需求」?空殼的缺陷卻是毫無理念,僅僅達成初步營運的契機。
一個正當組織的職場,分工合作不是「淪為謊言」,專業知識不是「淪為藉口」,經驗資歷不是「淪為資格」,這樣下去?並不能夠證明「正當管理」,只會證明「管理缺失」在體制起點;而且更多的「差異」在構成「累進的行為」,成為企業未來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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