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第四十六節 人擇與天擇?職場的事實

到底職場的競爭,基礎是什麼?

企業向外證明「組織」落實能力的進步,來追逐「達成」。
職業市場的「人擇真相」:


一、選擇不清不楚,但卻能完成事情的人;因為適合背罪→尋找能做事,而不問問題的人。
二、問不明給不清,但卻能強迫妥協事實;因為適合溝通→尋找能強勢,而不給選擇的人。
三、組織團隊義理,但卻將義理當作工具;因為適合運用→尋找能人情,而不給決定的人。


人是最基本的工具行為,培養「一雙左右手」更勝買到百萬、千萬價值的設備;因為這雙左右手,能夠給自己無償弄到「億萬財富」。



職業市場的「天擇真相」:


一、高報酬,決定競爭條件
二、高獲益,決定選擇方向
三、高位階,決定權力走勢


在這樣的「職場環境」中,將不會有「人資系統」介入的機會;許多人才會遭到「捨棄」,而且並未有「競爭發生過」,也不需要證明「成果」。

「過程完全不存在\是否有存在過程」會引起「選擇的方式」,但這會困擾?大部分人們,決定事情的理念;甚至引起「匿蹤缺失」,在具有要求的背景下,會有更多「發展阻礙」,因為「企業」會開始限制「成功的方式」;來侷限「企業格局」。


(匿蹤缺失:職場長久採取某種「缺失方式」來營運,長久之後,遺忘正確的做法,而遷就於錯誤的做法。)

這種匿蹤缺失的深厚,越容易讓「缺失現象」加深,並引起「特定的困境」,受限於某些「人事關係、人際關係」的約束;不少大型企業,都在積極避免的「人禍」就是「匿蹤缺失」的背景,而許多管理事實,都根據實務推演,形成「匿蹤缺失」時;會有更多「人情介入」管理關係反而「失陷」了制度功能。

因此?人永遠大於「制度面」?用不少奇怪的方式,來做出機會。
就形成了「球員做球的局面!」當這種行為,擴增成為「球隊做假球」時?

「天擇、人擇」始終是「人擇的條件」,並不能夠有效增加「社會成長」,反而誕生出缺失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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