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第82節 不予理會?逼緊一切!

不理會事態的發展?使得一切逼緊到眼前,都不是主管的責任?

用這種行為,讓員工先身士卒?貢獻「所知、所得」,裝得「雍容智慧」,事實上?

主管根本是「裝扮外表」,本身根本一塌糊塗毫無能力;甚至不尋求配合,將事情逼到員工咫尺眼前,來達成脅迫威嚇。

你怎樣還給工作者,應有的尊嚴?這會否沒有解釋,也沒有解決辦法。

因為「高層行為」 不受約束「包庇利益、組織欺騙、一貫策略」落實在社會關係下,使得人群條件?遭遇到更大的切割,發生更多「疑點」不能解釋,也完全不能解決。

因此?這些疑點的發生,完全建立在「人性」 的邏輯,而非是「理念」的邏輯;不難證明「問題」,而是難以決定「問題癥結」,甚至是不被認可的癥結,來否定思考!


因此;不得不問「學術、經驗、實務」的達成,是依據什麼?來組織階級責任。

這在人資管理當中?具有很重要的判斷。

一、實務經驗:責任的構成
二、管理經驗:工作行為的「監督、輔導、管理」
三、行為經驗:工作達成的方式
四、證實經驗:工作能力的證明
五、認定經驗:工作者在職務能力上的概念

卻偏偏?

很多時候,不少人為了混一口飯吃,可以搞出「亂七八糟」 的事情,來合乎「假象」,甚至是「投資成本」安排職缺,加速創造一個「監督職場」,甚至是「逆向實務」的建立,來增加職能困境,使得大家難以處理!


「股東身份」加入工作職缺,會造成加倍的困境。

一、身為股東,會盡力減少預算花費;降低預算,才能增加股東收益。
二、身為股東,會盡力減少合理薪資;薪資透明,高薪資者「逼退、開除」。
三、身為股東,會盡力減少溝通協調;問題太多?不是股東的事,員工該自己解決。
四、身為股東,會盡力減少對等報酬;個人辛勞?為將來的生活打拼,使得自私利益的企業主,獨享眾人努力的利益。

「股東」不涉及「管理、營運、企劃、策略、營務」之工作,來確保「股東」不壟斷合理職能報酬。

認清現實環境的「職場行為」,並認定「工作行為」的事實,才能確定「職場觀念」。

在許多「職場行為」上,股東介入「職能發揮」,甚至是介入工作管理,致使「營收利益」無法正常分配給「員工」,甚至造成「股東職權」的高度膨脹,而無法改善弊端。

這是很多職場在人事問題,最難以克服的權力?

畢竟「人資」也是股東群底下的「員工之一」,若不能「隔離股東」將魔掌探入「職場」?很多職場會發生「非專業的損失」,甚至是「花錢如流水」,難以截止?

職場股東,就似要替「公司」創造高額負債比,來凸顯?公司不賺錢;這種現象會被「技術領域、學術領域」的技術職,去強力拒絕!

「股東職權」若僵化的介入「營運發展、營運現況」的調整?會造成「管理缺陷」,甚至是「阻礙營運」。

除非;股東本身對於「職能履行」有相當深入的理解,相關技術領域的運用,都相當有實務能力,否則將不能夠證明「技術達成、技術實施」的因素。


因此許多工作疑點?
建立在「資金流動:薪資報酬、營業收益、淨利試算」的基礎上。
建立出「隱匿薪資:低薪風暴、異常收益、回扣利益」的變化上。

因此人資工作者,對於確保「工作權益」上?必須要能干擾「營收事實、薪資調節」的管理,否則不可能有「正當報酬」的存在。

不少經理人?採取「營收試算法則」,來證明「業務低營收」,卻不證明「營運高營收」的事實,畢竟有很多「營業體系」並非是採取「營運、業務」的方式來「營運」,使得人們難以認識「企業賺錢的方式」;而身為「企業主、經理人」更加不願意「工作者」了解企業賺錢的真相;寧願有效的降低「工作者」的不滿無奈,去創造「負面情境、無恥謊言」,也不願意將「工作者」該有的職能報酬,給予「正當性」。

畢竟「企業主、經理人」人們?自始都不認為「工作者」該獲得「良好待遇」;
甚至是「管理人」都不該獲得「良好待遇」,使得越是努力付出,也只是「打工」而不能夠養家活口!

這也就是「社會背景」 下,巨大錯誤的延伸。

當「公會體制」淪為「企業主、經理人」的貸款窗口,甚至是「戲謔勞工」的一種策略?


操作公會大權「公會」:不謀勞工福利「政策掏空、套利操作」使得公會高額負債比,來償還「企業主、經理人」從公會中取走的利益。

這就如「代議政治」中,不公開的「政商關係」一般,這類行為的錯誤?難以制止,採取這方式,來介入公會組織,甚至是「政府機關」的營運;畢竟這是常態下,已經證明的最佳利益組合,也唯有這樣才能夠「滾得大、滾得多、滾得深厚」,這樣一層行為下,知情者?該如何拒絕?這看似合理、合法的套利行為。

在職場上如此!
在政策上如此?
在環境上如此&

這會否?是很糟糕的現象,沒有人拒絕?
凡是拒絕的人?都反悔,沒有狠狠敲詐一筆?沒有合理的貪污這一筆?

若知情?又沒有貪污,就被稱呼為「剩下的人、絕種的人」,這就是「世人」的眼光,他們的行為情境!

不用錯誤去建立「合理好處」沒有人,有這種操守?
不用缺失去建立「策略關係」沒有人,有這種良知?

職場環境是否得人省思,同時也創造「疑點行為」。

畢竟權力使人昏智...........
更有利益使人迷失...........

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會僅剩下「派系關係、花錢外包」.................


使得內部掏空人才,要花錢從外面包養「特別職權、維護包商」來增加「低價工作者」?

使得「工作機會減少、工作壓力增加」來顯示「工作集中賦予」?
為何不說?只是創造一個「人頭公司」,來負責大部分的「需求」?

甚至是以「人頭公司」來轉換各種「利益交換、政策靠攏」使得行為利益,能夠更加合法化。

因此不得不問?


人資工作者,還有何種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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