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第132節 貧富差異日漸擴大!

向上作「平等薪資試算」
向下作「異常薪資分配」

這一直都是「貧富差距」 的事實!



但根據投資利益的萎縮!在金融體系的實驗上,大家漸漸發現?富有的人,擁有比其他人更多之外!他們的負債,卻更加嚴重!

這造成「富者越富?越富有,也就越加「債築高台、償還不清」的債務事實!」



這是社會文化中?


基於「資本文化、金融帝國、富商政策、財團套利、金融壓榨」一系列的「政策手腕」,來有效的藉由「金融數字、資本數據」來作為「權勢政策」。

在一個「資本文化」極度豐厚的體制中?就很難避免「負債發生」,也使得負債的發生?趨於「管理負債」來介入「個人、社團、社會、國家」的專屬權益。


從資金發行的轉換,去有效的達成「人謀」的管理!


許多時候?不會有太多人認為「人」是必須「特定依賴某種原則去生存」?


而世人們可以藉由「各種機會,去展示他們生存的能力。」在社會上?在人群中................人們的自由意志,就去尋找「僅存、現有、實現」的行為,去作為「機會」;藉此達成「自我生命實現的事態!」

並沒有太多「實踐」,而是發生「過多的差異」?

甚至人們為了「錢」的取得,受到「財團限制、權勢限制、政策限制、人性限制」,去發生「人們用何種方式,來實踐自己」!


因此?

這又會和「道德人文、常態觀念、理智判斷、心智成長」發生很密切的「社會操作」。



個人:自由意志、選擇實踐
社團:預想組織、解釋機構、創造關聯
社會:過去軌跡、共同市場、文明標的
國家:約束存在、共同意志、人文實踐

最大的問題是「國家政策」是否擁權獨大,致使「社會分配」發生不能正確?
次要的問題是「社會組織」是否格局攬權,致使「公私不分」發生不能正當?
要緊的問題是「社團人文」是否行跡劣化,致使「人群難明」發生不能判斷!


不論是「國家政策、地方政策、民間利益」是一環又一環的串連!不論是「明處\暗藏」都有他們的位置!

這些型態的發生,卻源自於「人性疏導」的原始心理行為!


這不一定是「文明關係」的特徵,而是「逆文明特徵」的發生。



許多人在自己需要「幫助、糧食、工具、金錢」時?經由向「其他人、其他事情、其他交易、其他行為」的發生,去獲取不肯定「數量、質量、價值」的供給。

這使人們深知「錢財、物資」的是非常重要!




就開始尋求「負債移轉」的金融技術!

企業移轉給「金融」
金融業移轉「政府」
政府會移轉「加稅」


「錢」這樣一種「資本策略」經常是「很模糊?」其實金融越是健全,就會發生「唯一負債關係」的串連!



因此?一些「先進國家」會設立「破產條例」,來保障人們不受「金融陷阱」的毒害!

但從「金融、財團」在資金來源的獲得?未能正當公開給「社會大眾」去理解之前?

「破產條例」對於一般民眾而言?毫無幫助!這成為一個「嚴謹的錯誤」,去逼迫更多人對「負債責任」履行責任!


其實?對於負債的發生,是如何發生「連續性、關聯性、超支、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對於「貸款責任」的釐清?


在法律上?對於「一般人」絲毫並沒有任何保護!反在保護「投資滾利、監督償還」上?去做出更多「強制行為」,使「社會環境」難有正當的解釋;也反使得「富人更加專注於「脫產」來從法律漏洞上,保留更多洗錢條件的擁有!」


其實?這就是「資本文化」的社會背景!並非是「民主機制」的提昇!


但人群?

經常不知道,自己是活在什麼樣的一個標準下?


「資本文化」統籌「管理壓抑 = 共產主義 = 低薪工作 = 奴役分級」

別拿社會階級論?來說明「誰該獲得民主?」在一個國家的型態下,這是不被容許!


A區打死B區的人口,法律會允許嗎?
B區打死A區的人命,不用受刑責嗎?

在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一切都可以用「資本文化」去交易時!人命只會更低賤;知識只會更加卑微!

許多人會說「道理」是拳頭大?才有資格說話!

但相對!擁有更多的財富,藉此掌握人群的自主交易的機會,來造成「人們」不能夠「良好生活」,也是一種「資本暴力」。


這種暴力?一旦發生!


不論是「富人?窮人?」都將受困於「貨幣價值、金融借貸、金錢遊戲」的交換。



富人背負的債務?只會讓富人加倍的試探?自己能夠獲得多高的負債能力!
窮人背負的債務?只會讓窮人加倍的辛勞!藉此能夠獲得微薄的生活需求!


資本文化?害人害己!甚至是「賣賣人命、交易靈魂、切割人性、轉換市場、替代償還、累積責資」;這是一整個「社會體系」,必須要承受的問題!

但有誰能夠去「解釋」社會背景發生的主因?

(PS.今天 Dark 能夠說這些?那明天,大家是否能夠等待?另外一個能夠「解釋新問題、新困境」的人?)

時代的進步?卻未能發展文明思維!

這給人群帶來非常多的錯誤!讓許多人?發生可預計的錯誤!卻仍就不修正~其錯誤的方向!

唯有不修正「這決大的錯誤盲目」,才能夠讓「少數人、掌權者、利益者」能夠獲取「人群」因為負債、賺錢的發生!而必須負擔最嚴重的付出,去作為被遭「奴役」的對象!甚至是連人權基礎?都喪失殆盡!


國內的「Human Resources」一直以來?都並不進步!

只是一些「人力資源網站」?

大家一直看到「作秀訊息、廣告媒體」的吹噓,這加上一連串?看似「專業評核」的報表?


對於大多數人?並沒有任何幫助!甚至是「一個蘿蔔一個坑?隨便過渡人力!」「完全沒有任何規劃!也沒有任何正常的管理實施!」

畢竟?

「Human Resources」本身就是「國家、企業、公司」基於「財富工具」的一環,這並沒有太多「正當」的理由!只要能夠將「賺錢的工具設施 = 人口」送到需要的地方?「Human Resources」就完成工作了嗎?


大家是否該思考?什麼樣的行為體制,才能夠讓「國家社會、公司社團、人文體系」發揮出最佳的能力!


Human Resources 能做什麼?會否他們並不知道「Human Resources」是什麼樣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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