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例不可開?一但開放,天下人都懂得,怎樣去作什麼?
事實上,「案例、權力」一直都被「高層壟斷」,根本沒有任何「此例不可開」的現象!
「從基層做起?」來達成「消滅勞工收入」的「否定專業、否定學歷、否定經歷」的事實建構!
這樣就能加速「背棄實務技術、顛倒專業實施、逆轉職能需求、延遲薪資需求」。
有些「經濟行為」,對於企業主而言?幾乎是一種大缺口! 在削減他們自身的利益。
因此?
這類「企劃、規劃、制度、觀念」是不被認可!純粹只能夠當作「理念」。
不管這類「缺口」 是如何「建立」法律根據?也都不能夠限制「企業主、股東群」建立其他常態,來阻礙社會發展。
為此?
不論有無法律根源?對於許多「企業主」而言?更多的法規,都沒有強制性!
這會使得?更多「法治觀念」被遭「社會環境」所捨棄!
也使得更多人?認定法律對生活,毫無幫助!
但這也轉為「國家政策」在經濟補助上?必須做得更多!因為「企業」已經減少供出,自然國家就必須釋出更多。
但常態的釋出行為?該發生在「經濟型態」 ,也就是企業釋出合理薪資待遇?
但掌握經濟樞紐的「各大企業、就業民生」,並不是這樣去思維!
這背景上?並沒有組織太多「合理情境」! 只是證明「經濟行為」由誰釋出,是一種合理行為。
藉此侷限?大環境的認定觀念!
因此?會問「人資管理」真正的事實,是什麼?
一、從勞力市場回收「發展計畫、實務規劃、組織發展、營業體制」的實施。
(PS.採用的字眼是「回收」而非是「執行」,切記!)
二、向勞力觀念說明「薪資型態、市場標準、職業觀念、營業需要」需要什麼?而勞力必須達成。
(PS.勞力達成後?所獲得的滿足,並非是常態生活,而是必須更加服侍主上?這種觀念越是落實?對於「社會實際生態」並不會更加進步!這明顯是在「捨棄勞工需求」。)
所謂,此例不可開?那被「開」的一方?就會損失更多!
一些工作者,有工作熱誠?卻沒有適當的工作薪酬!純粹將薪資所得消耗在工作上?
這是不少「企業主」 所最樂見歡愉的事情!
企業主,不願意主動負責的事情?
工作者,就必須更加主動的去背負責任;若不去背負?整個工作體系就會消失。
因此?許多工作者,所背負的不僅僅是「工作」,甚至工作義務的串連!來不使一個「工作相關」發生崩潰。
「企業主、股東群」只會想盡辦法,去達成「減少開支、擴張自身權益」,加速證明「資方權益」?
因此?當人們說「勞方是弱勢團體」這並沒錯!
在更多需求配合上?並無法證明「工作實現」的事實!
反在實踐「資本市場」對於貨幣價值的大量回收,拮据勞工需求,擴大資方利益;這也就是「經濟市場」最明顯的一種實現。
但市場貨幣總額的增加,多半採取外匯市場準則!並非來自於內需市場的籌備。
在內需市場的供給?多半發生於「國家交易\政商交易」時,才會釋出大量「國債價值」,這對還回債務?在民眾而言!並不正常。
可以解釋為「市場貨幣」被少數人所爭奪?或說有人「爭奪過多」的貨幣後!
未留下足夠的市場貨幣,這使得市場貨幣流通「拮据」!
而其他型態問題?就更難以證明!
以何種「常態資格、職場背景」,去取得「足夠報酬、退休獎金」的事實?
這也成為「國家環境、社會現象、企業團體、民眾福祉」的實際型態!
因此?
最迅速的方式,就是從「人資計畫」上,統計出整體數據!並採取國家稅制去「檢查民生均衡的背景」。
這種「公式型態\實務概念」
並不被「社會常態」所接受,這種觀念「太先進、太未來」,持以「資本文化」觀念的企業主?不可能夠接受!
只會讓他們認為?這是「共產主義」,也就是「國家政府」介入「企業管理、營運事實」的背景!
這會揭開「社會負面」的事實,使得更多;負面型態的事實?被遭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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