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HOSE

這個 Blog 沒有賺取「政商經費」的流入,請不要再問我「政治問題」。
預計;網誌的內容;將論述「心理學、社會學、人資管理、經濟學、領導學」及其他專業角色、背景行為。
『鄭重申明一、「IS-HR\HR-NO」所獲得的相關案例,均來自「眾多網友秘密提供」及「不特定網路群眾\特殊人士協助蒐證。』
『鄭重申明二、若有「人資系統\特定媒體」謊稱提供本 BLOG 案例,未向 Dark 證實前,網友勿隨意相信此類匿名。』
這是第一個「逆轉人資管理」「公開真相」的「個人 Blog」,也是現在絕無僅有,唯一的真正真相!
不在「HR-NO Blog 公諸之事項」,均非「 Dark 」之立場,屬於其他個人「表述利益」。就算「S組」「G組」來對我喊話也一樣!

2025年8月30日 星期六

公民身份 與 公民權【卅九、法律準則、人權準則、人權保障】




生活在人群..........
受法律宣告約束,
受人身規則限制,

在很多時候?法律並不主動告知任何權益,法律是不主動告知權利益義務,致使當事人權益受損的情境?在各種法律事務上,經常可見。

依據【 憲法 保障人權 】【 民法 保障人權 】【 軍法 保障人身 】的條件下?不論 法律 由誰主導都可能有一個最大問題;

【 宣告 當事人權益 的存在,該在何種情況下發生? 】

對現行犯罪者
對犯罪現場
對受害者

對犯罪過程下,將觸及犯罪現況下,如何認清自身在犯罪景況下,該如表態?

法律 對 人權準則?

一、緘默等待蒐證完成?

ANS:在蒐證過程中,任何能表示犯罪過程中的現象,皆可做為證據。

二、等待警察與律師宣示當下權利?

ANS:在法律宣判正式罪名、罪刑前,事實違反法律遭明文法律約束。

三、法庭對犯罪過程,蒐證建立犯罪過程?

ANS:基於各種可認知的犯罪現場記錄,建立可供法律認定犯罪事實。

四、索賠犯罪受害者,不受法律主動追溯賠償?

ANS:基於犯罪者造成的一切損失,在法律依據下,向犯罪者索賠不受到法律主動支持,應為法律主動提出索賠來減少犯罪意圖。

五、描述犯罪情節輕重,影響犯罪判刑條件?

ANS:對於犯罪過程發生?
1. 選擇犯罪方式:嘗試各種犯罪行為前,是否存在犯罪意圖?
2. 選擇犯罪工具:取得犯罪工具的來源,是否存在犯罪預備?
3. 選擇犯罪行為:犯罪者估量犯罪過程,是否存在犯罪認知?


六、【預謀犯罪、誘使犯罪、非自主犯罪】的情節差異,對多數人影響重大。

ANS:當事人淪落犯罪情節下,是否為犯罪受害者?
1. 預謀犯罪:有意圖規劃犯罪發生。
2. 誘使犯罪:遭到 恐嚇、教唆、利誘,引起犯罪發生。
3. 非自主犯罪:因各種突發可能形成犯罪現場,需組織犯罪過程來認清犯罪動作。


人權 對 法律保障?

一、人權被動配合法律申訴?保持靜默接受法律訊問。

ANS:面對【警察、法律、憲法】的執行時,保持緘默配合警察訊問是基本人權。

二、人權主動配合法律申訴?敘述犯罪經過指證事實。

ANS:基於【警察蒐證、法院組織、憲法人權】的主張下,偵訊犯罪現場的【人、事、時、地、物】組織完整案例。

三、人權意圖改變法律判決?隱匿犯罪舉動影響審判。

ANS:於【警察蒐證】過程,隱匿犯罪現場的任何犯罪行為。

四、人權有意虛構法律糾紛?促使法律做出錯誤審判。

ANS:虛構任何不實犯罪情境,致使誤導整個犯罪情節認定。

五、人權有意利用法律加害?供認虛構犯罪經過錯判。

ANS:虛構任何犯罪現場不實消息,誤導整個犯罪調查認定。


人權保障 的 實際現象

一、犯罪者人權存廢?

【犯罪後自首】犯罪自首、歸還贓物、供認其他犯罪同夥。
【犯罪後逃逸】罪嫌逃犯


二、指證/供認:實際犯罪過程 (判例法系)

三、法律認定犯罪觸犯法令 (明文法系)

四、罪嫌未經過審判前,有權保持緘默,等待配合偵訊。

五、偵訊過程中,任何人權皆需舉報相關【人、事、時、地、物】發生【犯罪經過】。

六、舉證犯罪現場的一切犯罪經過,有助於重建犯罪事實,有助保障社會大眾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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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希望維持「文章」在思維上該有的水準,因此?文章發表,將開始趨緩,儘可能的維持「十篇」的發稿量。

關於文章

HR-NO BlogSpot.com 2010 /06 /17近況:

有幾篇源自於「 http://is-hr.blogspot.com/ 」的原稿,我會在這一 HR NO當中進行描述,那些不屬於員工範圍的「工作型態」,反而與中高層的條件有關,預計?八十三節的文章,可能要「轉移約五十篇,在「下一個大主題:企業主的統御」上去;

這一個大主題:HR-NO在 2010 / 08 /09 增加到98篇儲稿。

還有增加的可能,來強調某種主題!

我會將這一年「12個月份、每月七節 + 外 N 節」妥善的完成。

因為這是我人生至今為止,最直接展示的社會現象。


釋出太多,被逼寫心得感想的人,別懷恨在心;聽說最少2000字,真假的?你們董事大人好狠心!

(建議:觀看者在寫心得時,最少要交 4000 字的心得報告,因為一個「高中生」都能交給我「滿滿 5600 字的工作心得,甚至描述各種工作現況」。)

當主管的人,做錯事,在期限前,有下面的人扛?那基層員工就是「背黑鍋、擔責任」錯誤永遠是「管理職、資深者」造成。

每月,固定釋出八章(含外節),因為我很多「錯別字」都還沒修訂! 請多包涵!

千萬不要找我當人資專員,我會玩殘很多「投機的人」。

明年預備的主題 Blog 「將關於BOSS的問題!」 明年豋場!

望能勉勵

不恨此山,不弒君。 仍志明;
不得天翼,不能斷。 仍天下;
不雪天下,不布武。 仍大海;
不能天地,不恨頭。 仍望優;

西元1997年六月讀完戰國策後......發瘋寫下的四言三緞。


大家都聽過.........
人嚇人會嚇死人;僅只有人會搞鬼!
搞得越大嚇死人;越來越多人嚇人!

我的特異能叫做「黑暗 Dark」而我也暱稱為 Dark Man

效能一:有光就有影,有影就有 Dark 之力,銷毀光明假象,創造文明知識未來。
效能二:當你凝視 Dark 時,Dark 將從四面八方包圍你。
效能三:Dark 不能說的秘密;會引起群眾恐慌!

以下問答,請在看完後,細細思量!你才能有所領悟!
別被表面的所帶過,請細細思量其中互動。

A
問答題:外星人近期,來過地球嗎?
解答是:外星人來過,但地球人的心智水準太低,根本不懂「接觸表徵」。

C
問答題:我寫得很順嗎?
解答是:以前寫過數個月的「長篇小說」,因此?寫起來還算順,但我不是「社工科系」出生,這些文章,全部都是「事實演化」有感而發描述。我也並未參考過任何「人資書籍」。

C2
問答題追加答案:
我若要將這個主題寫得好,就更不該去看「人資書籍」,而該閱讀更多實際案例,以案例情節;來撰寫事實。


D
問答題:你到底懂得多少東西?(看你YAHOO知識+的列表)(2013年後YAHOO知識家更新版本)
解答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只要我懂一分,就回答一分。

E
問答題:你到底會寫到什麼時候?( Blog spot )
解答是:你們相信嗎?現在寫的都是「綱要關係」,Dark Man 根本都還沒開始寫進入主題!

F
問答題:「孔子」周遊列國時,為何遭到追殺?
解答是:「孔子」率領近千百人,在列國諸侯之間引起戰亂,甚至進行武裝民兵叛變,列國諸侯能不殺「孔子」嗎?孔子不見得只是「禮教先師」,甚至可能是「恐怖份子」的祖師爺。

G
問答題:職場上「沒有友情」可以敘述嗎?
解答是:「對別人好一分,就是減少自己的好二分;這是資本主義所主張的行為。」因此?你要我如何在「資本策略的工作環境」上描述「友情」的行為?倒不如說「勾心鬥角」的逼迫?致使[ EQ ]成為一種毫無道德意識的容器。

H
問答題:Dark Man 到底是何方神聖?
解答是:從前有人描述我是「三頭六臂、凶神惡煞」?見過之後,才知道「別人賦予我,很深邃的黑暗。」

H2
修飾:我形容自己是「一座大海中的冰山,僅露出一小部分在海面上,讓人不知道冰山有多大!想要窺視冰山全貌的機會不多?除非你看見「冰山如 UFO 從海中升空飛馳而去。」當然,船隻撞上冰山?都沒有好結果,後面你們自己想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