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探可以犧牲者?
打擊可以妥協者?
藉此達到「用人指標」
「用人指標」在於形成「低薪資、低訴求、低標準」的達成;來提昇整個「薪資管理」,而非人事管理的達成。
有效降低薪資,才能夠獲取「企業融資、企業淨利、企業股利」的籌措;更能夠確保「投資說明」的操作,去確保「投資市場」的損益結構,能夠有效「虛報、浮報、遐報」來獲取「稅面資料」的攤提;這是每一個企業主,從「薪資管理」開始做起時?最重要的範例。
為此?這些「企業主、管理職、經理人」他們組織出「什麼樣的人才」?去執行什麼樣的「企業管理、社會架構」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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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試探「能力、順從」的行為,是否「相當滿意」,在以「人性的不知足,去「打擊、排擠、扼殺」工作者?使得工作者開始縮減「能力貢獻、主動意願」!
當「能力貢獻」不能夠「輕易獲得」時?開始向「人資」協調,尋找「新工作者」,來作為一種「人力資源」尋求的方式。
人性的負面?從職場當中「挖掘」,由「企業主、管理職、經理人」一手創造「社會負面情境」,建立出「劣質品德」!
這根究於「企業主、管理職、經理人」在職場道德上?「強調權力、地位身份、勢力層級」的表徵?
不論工作者?培養出任何「實務技術」或「職能貢獻」,都不能獲得「回饋」,甚至成為「替人作嫁衣」,使得「企業主、管理職、經理人」,擁有更多籌碼!
久而久之?獲取諸多「利益名聲」的「企業主、管理職、經理人」?
自然認為;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去犧牲「工作者」的權益,畢竟工作者對他們來說?就是「犧牲者=工作者」!
有見過「加班」不能領加班費用?
企業內部採用「加班費」以「現金給付」,但工作者?卻全然不清楚!
這些「加班費」全部進入誰的口袋?更甚說「工作採取責任制」?
純粹是消耗「人命健康、休息時間」,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工作者」去承擔!
更甚認為「工作者是傻瓜」嗎?
更認定是「工作者是白痴」嗎?
工作者,開始壓低了頭,去消耗時間?
「企業管理」一直是「虛耗指標」最大的社會現象!
「虛耗指標 = 虛耗「人品道德、法律約束 」的良性指標」
而如何去證明「企業管理」的實際現象?是在滿足「什麼對象?」
很多時候?不少人會見到「企業主、管理職、經理人」中飽私囊?
「管理者」在面對缺失議論,還能相護的說謊?
絲毫不臉紅的繼續「演假戲、作愚昧」,來從「企業制度」中做出「一條條的假帳目」,藉此完善「個人利益」?
呈幾何時?「道德不存 、崇正不公」,來達成「企業運用」的最大利益,先滿足自身需求!
※道德不存:違背道德理念,做出更多「假象表徵」使得「他人妥協於社會現象」。
※崇正不公:崇尚公義說詞,做出更多「假公濟私」使得「他人妥協於公眾理念」。
為此?人資管理的用途?
會否真的清楚明白?
「人資」會否,還是「企業工具」的一部分?
這是屬於誰的「職權特性」,才能夠創造「人資理念的價值」?
因此?企業管理對於「誠信行為」的事實,是一種不被證明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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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前後?我在一篇新聞報島上看到
「公益;不是政府對社會該職責」(政府:不做制定法規,來保障「公益活動」)
「公益;定是企業對社會有責任」(企業:不為利益策略,來保障「公益活動」)
但這非常困難?
畢竟沒有利益的事情?誰又願意「拿出利益價值」 去應酬「公益活動」?
因此?
企業發展出一套「公益稅捐\回扣利益」的戲碼?
迫使「政府」必須介入「公益政策」甚至「投注國家資產」去建立「公益政策」。
在這種關鍵點上?呈現出「異常公益經營」 的背景,甚至爆發出「公益策略」的假象!
但這些?該將如何去「監督」,甚至是有效的督促!
其實「勞工公會制度」並不再能夠「維持多數人」的權益時?該說是「職業公會」成為「幫兇」,去傷害勞工權益時?人們又能夠如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那些擁有「權力、名勢、財富」的人,根本不去理會「眾人」在社會發展下,所該擁有的「完善生活利益」時,問題?將會無法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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