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轉進變化而獲利?
盜之於社會?搶之於社會?
是這種真相嗎?
「通案、個案」的情境「是什麼?」不爆發問題則以!爆發問題就說是「個案」
尋找一門,可以買賣往來的契機!就是創業觀念?
而在實務情境上?有人說「沒有經營事實」,在環境型態上?
那企業型態?該將如何「反還社會利益」,又該償還多大的「社會條件」,才能達成?
這沒有「立法管制、主張訴求」?
也沒有「政黨、政權」 的奉行!
因此?
曾有人說,要結束「民間公益團體」或轉為「政府機構統籌」,來有效組織「民間公益」經營方式,則會暴露?很多「不公不義」的背景!
(PS.一但「政府機構」介入「公益規劃、秩序監督」,即被描述成「共產主義」!好似最大解釋是「共產極權」介入?)
當然這是「政府統轄」 下最佳的證明方式,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方式,能證明?
「立法過程」上,就拖延多時?
甚至「洗錢機構、地下錢莊、黑道團體」也從中阻礙,來使得「政府機構」,無法有效掌握「實際情節」!
而民間公益活動?就成為一個詭異的問題,許多人在解釋「社會欠缺福祉」,卻有更多利益當事人,在策劃以公益來「回收貨幣」並放入自己口袋!甚至是向「政府機關」取得補助款,來貼補私人利益。
在型態主張上,難以證明「整體型態」,甚至是「經濟層次」的事實!
為此?
除了稅收制度,無法明確擴大?
其他投資型態的遮蔽!都成為最佳方式。
在一個能給付的經營下,許多生意能「不段獲增利益」,甚至減少「生產勞力」,就能夠獲取同樣的可觀財富!
這些富有的人,他們擁有的營運,從「合法」到「非法」延「不法」成「犯法」,都源自於
「要從「消費市場」有效回收貨幣,減少儲蓄機會,甚至是增加「常態負債、履付債務」的事實!」
很多投資背景?就發生自「國家、社會、社團」的組織型態!
這使得環境中,能夠運用的「消費價值減少」,必須「給付」為「債償資格」。
這些作使很多「背景型態」的發生,甚至是「違背正當」,在「國家政策、政權解釋、經濟釋出、民眾感官」都在組織「錯誤」,而不是證明「實業發展」的背景!
問題都發在「貨幣」 的釋出市場?是基於什麼條件!
一般人獲予「貨幣」,來自於「任何工作行為」的有限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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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社會學家說?
比起法律,貨幣更能「管理眾人」............甚至區分「人性」在各種行為上,能有更明顯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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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封建時代」才該發生的背景;有不少人採取「限制貨幣給予」需要的人,來作為一種方式;去解釋「陷入『受恩用義』的「心理學對策、道德對策」之中,而不查「人品觀念」的缺陷,使得很多「受恩用義」的行為?成為一種「買賣人際關係、收買人情發展」的背景!
而不是採取「職能償付」的依據,去解釋「功能論」給付職能。
這很容易「養成犯罪」,甚至「逼迫犯罪」的型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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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對於「未犯罪者」,定義為「良民」,意義是「正常生活」的民眾。
未能獲取足夠的生活報酬?償付人生需求,引發「鋌而走險犯罪群眾」。
甚至迫使人們?必須「退化道德觀念」去違背「仁義道德」的教育指導!
這樣一來,就能夠快速的產生「犯罪者」,甚至是「黑道組織」的猖獗!
(PS.一些因此做出犯罪行為的「人群」,甚至會「多樣化、多端化」組織犯罪行為,使得常態社會,並不能夠疏導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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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社會成型論」的背景上?
在報章雜誌上,常態文明上?
經常是「最不起眼的觀念」,甚至是一種不多的現象!
從教育體制上,就避免解釋「社會成型論」的展示,來避免「社會譴責發生」,甚至「拒絕民主求證」的方式?來避免「公開事實、展示真相」。
因此?
在近代文明歷史中,「社會成型論」的組織方式?經常是很難證明!
但在一個國家發展上,這不能夠捨棄!
甚至是一些「教育階段」,都只是灌輸「國家觀念」,而不是告知「國家型態」的構造!
這使得「代議政治」不被「公眾所要求」,甚至是「代議資格」 成為一種「不道德、不告知」的背景,來組織合適的「特殊報酬、利益輸送」。
(近代文明歷史發展至今?「姓氏家族、擁權現象、代議政治」仍舊屬於「最佳方式」,這也顯示出「國家體制」,並沒有的提昇民眾!更沒有讓民眾獲得「國家信念」,使得「姓氏、擁權、代議」能夠操作社會福祉,甚至是「財團」都必須向「擁權」來分配利益。)
沒有人該「失去工作」 ,也沒有人該「堅守工作」?
背景是「工作」僅僅是換取「生活基礎的提昇」,而不是「封建社會」在創造「代議資格=君主制度」的發生。
為此?有很多異常文化!就發生在「選舉」。
社會工作的契機,就經常是「選擇安排」,並非是「選擇人才」。
因此?
人資管理的背景下,縮影之中?
該怎樣的「朔造」都不是「選擇人才」,而是「人資」在安排適當犧牲者,「徒順者」的前去犧牲!」
世界沒有如「宗教理念」那般美好!
社會沒有如「政策實施」那般前景!
其原因;都「源自於過程」上的缺漏,甚至是「缺漏」都不願意被糾正,才能獲取「更多利益」。
教育並非是「養出一群木頭人」,來供奉主上的行為!
教育並非是「養出一群不道德」,來供奉權益的獨佔!
很多時候?之所以不能夠「社會進步」,甚至有效分配工作所得?
均因為「守成不易」?
在就業市場上,無法平均「獲取報酬」
在就業觀念上,無法達成「擴展職能」
在就業社會上,無法成長「供需價值」
這往往是「企業主」,在加速自身,能獲取「高額利益」的主軸!
而在人資管理的過程上?「減少工作機會、降低合理報酬、延長工作時效、增加工作負擔」
致使工作者?必須付出加倍的辛勞!仍不能夠穩定生活?
守成容易了? 其他人的犧牲多寡,就不再重要!
畢竟,只要能夠推展出「封建文化」 的職場,就能夠加速「企業主」在各種「自身利益」規劃,的進展!
「正常納稅、不偷不搶」的工作人群?成為最大的犧牲者!
甚至是難以「顛覆」這種社會錯誤,使「問題延續」成「社會最大困境」。
難道?不偷不搶的納稅人,就必須背負更多「實際債務」 的堆疊?使得「社會環境」發生「最後債務人」的繼承。來「考驗民眾」在委縮的社會背景下?有多大的「償債能力,負債資格」。
這畢竟不是好現象?
這從中切割「經濟行為」及發生「資本交易」的事實,經常不為外人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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